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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政策解读

河南省全面实现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来源: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15 22:56:52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后,河南省省内参保职工缴纳亲属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可通过个人共济账户返还模式申请保费返还。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解决河南省职工使用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问题。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建立了职工个人账户代缴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平台。

具体如何操作?一起来看——

一、申报对象

河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

二、申报途径

职工个人账户申报返还居民医疗保险费带个人的有以下3种途径,参保人员可任选一种途径申报:

1、网上登录“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fw.ylbz.henan.gov.cn。进入“个人服务—>经办服务”,点击“代缴居民医保” 进行申报。

2、手机打开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河南医保”,进入河南医保小程序,点击我要办,选择家庭共济服务模块,点击“代缴居民医保”进入申报界面。

三、申报查询

1、参保人员当月申报成功后,次月返还至共济人银行卡账号。

2、个人可随时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河南医保小程序查询申报进度和申报结果。如拨付失败,个人可修改相关银行账户信息再次提交申报。

四、注意事项

1、个人共济账户返还是指(被共济人)已经缴纳过居民医疗保险费后可由职工的个人账户共济返还。

2、职工的被共济人仅限配偶、父母和子女。

3、代缴的居民医保费必须是河南省内参保居民。

4、在返还登记过程中,选择共济的该笔居民医保费金额,账户金额必须大于等于被共济人的居民医疗保险费金额。

5、输入银行卡及相关信息,注意必须为职工本人银行卡信息。

6、返还登记完成后,预计次月审核完毕,审核合格后返还至共济人银行卡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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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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