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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情况
标题 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如何保障
咨询人 无果与偶遇 咨询日期 2025-01-02
信件状态 已办理
咨询内容
我在官网上商丘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政策问答第七项:居民医保重特大疾病如何保障?重特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病种医疗保障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单病种结算、限价(限额)管理、不设起付标准。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8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70%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
上面说重特大疾病住院不设起付标准,但我妈妈肺癌住院,我公公主动脉夹层A型住院都有起付标准的,这两种病不属于重特大疾病吗?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办结日期 2025-01-03
回复内容

您的来信已收悉,门诊重特大疾病包含以下9种:血液透析、腹膜透析、1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经典型苯丙酮尿症、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凝血因子治疗小于等于六岁、凝血因子治疗大于六岁、再生障碍性贫血。符合上述九种申报范围的参保人员,携带本人确诊病例复印件(加盖病例复印章)、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3个月内的疾病诊断证明,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领取《商丘市医疗保障门诊重特大疾病申请表》,由责任医师填写并签署意见后,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科)办理申报备案手续。根据您所述情况,你所提“居民重特大疾病如何保障”应该是指“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门诊慢特病、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万元。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出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按比例分段支付。1.1万元——10万元(含10万)报销60%,10万以上报销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户、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大病保险政策倾斜,起付线0.55万元,0.55万——10万(含10万)报销65%,10万以上报销75%,不设年度封顶线。当本保险年度内自付费用达到对应起付线,自动启用大病保险报销,无需申请,具体报销明细可以查看发票清单,如有疑问请拨打0370-2653038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