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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MB19706900-2021-00059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生效日期: 2019-05-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预算

2019年度商丘市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5-10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组织拟订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拟订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拟订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十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二、本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1.市医疗保障局机关本级;

2.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3.市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及归口预算管理的二级单位共有编制7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45人;实有人员60人,其中在职人员54人,离退休人员6人。

三、2019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预算年度本部门主要工作任务是:

1、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提高高龄老人医保报销比例;

2、落实国家和省医保局《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扎实推进医保领域扶贫工作;

3、持续深入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医保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加强医保智能监控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

4、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做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合并实施,完善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做实市级医保统筹,落实待遇清单管理制度,健全筹资缴费制度;

5、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6、加强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7、做好规划法制和基金预算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机关本级预算和部门所属二级单位预算。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9年收入总计17278.1万元,其中:财政拔款17278.1万元,支出总计17278.1万元.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当年收支预算总计17278.1万元,因市医保局为新组建单位,无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9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7.8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因为本部门是新设立机构。

五、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18年末,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等。

七、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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