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62-sqsylbzj-00000111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62156号提案的答复
陈坤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DIP支付制度改革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一、我市相关系数均参考《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技术规范》,我市只有一个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一个中医三级甲等医院,2024年将根据相关情况做动态调整,以满足DIP付费改革需要及确保分级诊疗行为。
二、关于异地就医DIP支付方面国家及省医保局没有明确文件指示,我局积极向河南省医保局反映此建议。关于异地就医患者需市三级医院进行转诊的建议方面,根据《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首诊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时,应在尊重参保人员选择权的基础上,引导其合理选择就诊医疗机构,不得强行为参保人员指定医疗机构。
三、因患者病情需要使用新技术、特殊高值耗材、高值药品导致较高医疗费用时,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相关政策可以申请特病单议,保障患者需求同时促进医疗技术的发展。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
市卫健委将结合自身职责,积极配合市医保局做好相关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2024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0370-2653851
联系人:徐韶光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370-3352319
联系人:韩传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