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114000062-sqsylbzj-00000112 |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4-08-22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62222号提案的答复
黄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医保DIP付费持续性和医疗机构权利相结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通过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相关制度,按系数区分,明确三级诊疗行为,促进三级诊疗。一级医院的等级系数低,治疗基层病种,治疗简单,分值低花费少,医保报销比例高,患者自费率低,满足群众的基础就医需求。二、三级医院的等级系数提高,支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更精细化管理、高质量发展,满足患者更高层次地就医需求。同时积极配合市卫健部门落实关于分级诊疗相关文件精神,以患者病情需要选择就医机构(重症上转、轻症或术后康复下转)促进医联体建设,以此来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我市通过基本医保参保征缴暨全民参保宣传活动,持续宣传医保政策,增加群众的参保积极性;严格落实医保基金监管政策,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严厉打击骗保行为,节省医保资金,合理利用医保资金。
为推动DIP工作落实,市医保局积极协调省局和第三方公司,搭建数据平台,及时完成DIP数据分析,同时探索高值耗材等高医疗需求支付方式,为基金合理使用提供依据。
下一步,市医保部门按照工作计划,对医疗机构进行相关培训,使医疗机构真心理解改革,共同推动改革。
2024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徐韶光 0370-2653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