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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411400MB19706900-2022-0000001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8-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对市政协五届七次会议 第5722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2 浏览次数: 【字体:

金超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首诊定点医院’群众反映的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您所反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相关政策,根据上级文件指导精神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居民门诊统筹主要是为了保障基层常见病门诊治疗,统筹层次为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基层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管理下的按人头付费”医保支付政策,内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一般诊疗费)。各基层医疗机构在做好基层群众医疗保障的同时,还需提供高质量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为方便群众就医报销,我们也对经办模式进行了优化调整,参保居民由于住址、户籍变化等原因需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在当年未产生门诊统筹费用的前提下,可在第一季度内,携带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可带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到拟就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窗口办理变更手续,一年内允许变更一次。

我们将根据您的建议改进工作,力争服务更加精准高效。 

商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答复:

积极配合市医保局做好相关工作。

  

      202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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